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Ψ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ξ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专科(高职)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广东省为专科第三批A线,其他生↑源省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々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ξ 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本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々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Ψ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ω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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