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卐地址:广东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邮政编码:524400
第七条①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院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广东省为专科第三批B线,其他生源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ω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①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 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ㄨ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如果∑ 我院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办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进行第二次投档时,院校的专业分档▼原则,按志愿优先进行专业分档。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ㄨ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ぷ二十六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学院协助下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纪律检查组。
监督电话:0759-6636011
电子邮箱:gdwljjz@163.com
咨询电话:0759-66555556632278
电子邮箱:gdwl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gdwlxy.cn/Html/Article/list_533.html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19日院务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文理√职业学院2016年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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