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4

  • <tr id='HgGq2s'><strong id='HgGq2s'></strong><small id='HgGq2s'></small><button id='HgGq2s'></button><li id='HgGq2s'><noscript id='HgGq2s'><big id='HgGq2s'></big><dt id='HgGq2s'></dt></noscript></li></tr><ol id='HgGq2s'><option id='HgGq2s'><table id='HgGq2s'><blockquote id='HgGq2s'><tbody id='HgGq2s'></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HgGq2s'></u><kbd id='HgGq2s'><kbd id='HgGq2s'></kbd></kbd>

    <code id='HgGq2s'><strong id='HgGq2s'></strong></code>

    <fieldset id='HgGq2s'></fieldset>
          <span id='HgGq2s'></span>

              <ins id='HgGq2s'></ins>
              <acronym id='HgGq2s'><em id='HgGq2s'></em><td id='HgGq2s'><div id='HgGq2s'></div></td></acronym><address id='HgGq2s'><big id='HgGq2s'><big id='HgGq2s'></big><legend id='HgGq2s'></legend></big></address>

              <i id='HgGq2s'><div id='HgGq2s'><ins id='HgGq2s'></ins></div></i>
              <i id='HgGq2s'></i>
            1. <dl id='HgGq2s'></dl>
              1. <blockquote id='HgGq2s'><q id='HgGq2s'><noscript id='HgGq2s'></noscript><dt id='HgGq2s'></dt></q></blockquote><noframes id='HgGq2s'><i id='HgGq2s'></i>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高考招生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6

                  北★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

                  根据学校校区布局,2011级新生安排在北校区就读的有: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安排在南校区就读的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法学院、英语教育学院、思科〇信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Ψ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ξ 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各专业均为本∩科第一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卐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外交学、国际商务、教育学(英语教育)、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法学(国㊣ 际经济法)、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政治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⒈ 没有特别说明的专业其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

                  ⒊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单↑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加分投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计算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180元/生·学年,外语、理工类专业473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⒉ 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联系人:甘老师

                  传真:020-36207065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36207054

                  学校网址:http://www.gdufs.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