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

  • <tr id='COcGHZ'><strong id='COcGHZ'></strong><small id='COcGHZ'></small><button id='COcGHZ'></button><li id='COcGHZ'><noscript id='COcGHZ'><big id='COcGHZ'></big><dt id='COcGHZ'></dt></noscript></li></tr><ol id='COcGHZ'><option id='COcGHZ'><table id='COcGHZ'><blockquote id='COcGHZ'><tbody id='COcGHZ'></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COcGHZ'></u><kbd id='COcGHZ'><kbd id='COcGHZ'></kbd></kbd>

    <code id='COcGHZ'><strong id='COcGHZ'></strong></code>

    <fieldset id='COcGHZ'></fieldset>
          <span id='COcGHZ'></span>

              <ins id='COcGHZ'></ins>
              <acronym id='COcGHZ'><em id='COcGHZ'></em><td id='COcGHZ'><div id='COcGHZ'></div></td></acronym><address id='COcGHZ'><big id='COcGHZ'><big id='COcGHZ'></big><legend id='COcGHZ'></legend></big></address>

              <i id='COcGHZ'><div id='COcGHZ'><ins id='COcGHZ'></ins></div></i>
              <i id='COcGHZ'></i>
            1. <dl id='COcGHZ'></dl>
              1. <blockquote id='COcGHZ'><q id='COcGHZ'><noscript id='COcGHZ'></noscript><dt id='COcGHZ'></dt></q></blockquote><noframes id='COcGHZ'><i id='COcGHZ'></i>

                广东财经大〇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财经大学 > 高考招生 >

                广东财经大学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々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邮政编码510320;三水校区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8100。学校采取“2+2”的学习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三水校⊙区学习,第三、四学年在广州校本部学习。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Ψ,处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学校所在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第一次投档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设定学校必录分数线,学校必录分数线的确定以高考成绩的总分为依据。

                  第二十条 学校必ω录分数线上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或专业不服从调配外,原则上给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的要□ 求。

                  学业水平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省份(市、自治区)有相关政策的按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无相关政策的不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广东省外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美∑ 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本校美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东省内美术类专业根①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应专业出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以上各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等)专业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及要求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未达以下专业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治安学专业: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弱),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艺术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每生10000元/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180元/年或每生4730元/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在校期间学校学费标准和广州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有多种ξ 岗位可供学生选择,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20-84096824,020-84096069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政编码:510320

                  电子邮箱:zsb@gd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cc.edu.cn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商学院授权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广东商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商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财经大学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