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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①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ω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在广东省所属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 业目录。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分♀档时,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ㄨ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 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ぷ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标准:1.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建筑表现与动⊙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500元;2.其他专业住宿费每生每年980元。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监察室): 020-36355619

                  电子邮箱:zszx@gdcvi.net

                  咨询电话: 020-36409106

                  电子邮箱:zhaoban@gdcvi.net

                  招生网址:http://stu.gdcvi.net/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4年3月17日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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