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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ζ 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々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在广东省所属@ 的录取批次:专科第︼三批A类。广东省外所属的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比例说明: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出考生档案,一般ζ为招生计划的100%-120%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专业分档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所从高分到低分录ζ 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按考生专业填报Ψ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分档时,合作办学类专业是【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 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ζ二十六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卐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 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标准:1.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会计专业每生每年1400元;2.其他专业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监察室): 020-36409176

                  电子邮箱:zszx@gdcvi.net

                  咨询电话: 020-36409106

                  电子邮箱:zhaoban@gdcvi.net

                  招生网址:http://stu.gdcvi.net/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2年3月10日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适用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Ψ 行。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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