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4年招⌒ 生章程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先进水平一流大学”的ξ首批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复旦大学本专科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2、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4、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招生相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三、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2)以专业级差分㊣ 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除有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外);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成绩不低于我校已投档平均分、并ξ 且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卐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1、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简章(江苏、浙江、上海)》执行。
3、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首推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Ψ 族地区的农村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5、我校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类高考加分投档后不计入专业录取ζ 排序。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复旦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复旦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复旦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 机关党委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 04-28
- 复旦大学开展疫情防控指挥系统应急演练 04-28
- 13名青年获第四届复旦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04-27
- 复旦人!等你回来的日子,他们为你守好这方家园 04-26
-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举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 04-24
高考招生
- 复旦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2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