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1年招①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复旦大学2011年招生□ 章程,公布如下:
1、高¤等学校全称:复旦大学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本科、研究生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复旦大学
二、机构设置
2、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4、复旦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々工作实施监督。
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2011年招生总█数为3080名,其中本科2840名、高职240名。我校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a. 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c.以专业级差分1分、1分、1分、0分、0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除签有预录取协√议的学生之外);
e.对于签署有专业直取协议表的学生,按协议进♀行录取。
五、自主选拔录取等政策
2、我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布的《复旦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和《复旦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4、我校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布的《复旦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1、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招办)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
a.经我校审⊙核确定为“重点推荐△生”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加15分参@与专业录取。
c.经我校审核确定为“推荐生”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加5分参与专业录取。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护理学专业以及非通用外语语种专业
2、国防生
3、保送生
八、录取体检标准
九、收费@ 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收♀标准:
b.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为31000元/人,其中爱尔兰班为43000元/人;
2、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4、新生奖学↘金: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1、复旦大学网站:www.fudan.edu.cn
3、复旦大学招〇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1-5566 6668
5、复旦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6564 2212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复旦大学2011年招∑ 生章程∴
- 上一篇:复旦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复旦大学2012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 全体复旦人,请收好这份防疫温馨提醒 03-15
- 复旦上医2022年2月科研成果一览 03-15
- 复旦上医,共克时艰! 03-14
高考招生
- 复旦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2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复旦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