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二、学校校址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招生计①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 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5、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①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々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 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布。
我院的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情况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在500—800元/年之间。退≡费办法也严格根据省物价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学院ζ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ぷ、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 吴老师 黄老师 孙老师
学院网址:www.mitu.cn 邮箱: zs@mi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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