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二、学校校址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普通高职学制卐三年,高职单招学制三年。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5、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专业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13067351056 13509395668 E-mail:jjjc@mitu.cn。 )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ㄨ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布。
我院的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情况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在500—800元/年之间。退费@办法也严格根据省物价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特困生给予特困◆补助,实行ξ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2、国家助学金。此项助学金是面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学院按在校生的20%比例对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金,其中5%左右的特》困生每人每月300元;15%左右的贫困生每人每月150元。
4、学生困难补助№。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々,根据其困难的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交培养费制度。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励志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
(1)奖学金
(2)单项奖
4、企业或个人奖学金
十二、新生∩入学及其他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 0591— 87833394 (兼传真) 87866081
学院网址:www.mitu.cn 邮箱: zs@mi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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