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招生章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拥有58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建设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首批创新创业示范院校”、“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2. 办学性质:公办
4. 学制:三年
天麟校区:南平市金山路140号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制定本方案。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々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Ψ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建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机构,由学院教务处、招生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的实施办法。
4.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办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第五条 报考条件
2.招收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录取(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中职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职考生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
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和组织文化考试,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进行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录取(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以ζ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中职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职考生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2. 综合素质测试
(2)测试形式:面试。
3. 分数构成
(2)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分200分。
1. 申请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http://dz.fjcpc.edu.cn(福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 链接http://www.fjlzy.com(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
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生报名考试费 105元/生(以省物委批准为准)。参加㊣ 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每人还须交纳30元面试费(以省物委批准为准)。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于2011年5月1日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理论考①试。有获奖的考生于5月1日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2011年参赛获奖者未领取获奖证书,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1)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按照《2011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文化考试时间:2011年5月2日。
4. 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直接录取,未获得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须于5月1日参加学院组织的中职生综合素〖质测试,中职考生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参加综合素卐质测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
(3)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1年5月1日;
第十条 录取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或在中学学习期间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
5. 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及格(未达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7.招收中职类的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转入单独招生理工类录取。招收普通ω 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9.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单独招ぷ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院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1.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3.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资格;已被ㄨ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三条、附则
2. 本章程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办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南平市金山路140号,邮编:353000
联系电话: 0599—8823074(院办),0599—8823450(招生办)0599—8824081(教务处),8823450(招△生办传真)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www.fjlzy.com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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