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2017年招生章〇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德州学院 学校代码:10448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七条学校概况
学科专业
师资力量
办学条件
科研成就
面向世界交↓流
教育教学卓有成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德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々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规定途径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对于音乐、美术、服装表演等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我校组织校考的专业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1.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ζ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ζ 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Ψ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Ψ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1.山东省本「科考生:我校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面向㊣ 山东省招生的体育类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面向▆山东省招生的音乐类、服装表演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专业成绩。
(2)对■进档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ω 向)、体育教育等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
3.山东省专科: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服装设计、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专科专业,对卐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外语语种█:我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外语口试成绩不限;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限修英语或俄语。
第二十二条男女生比例:一般专业〖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德州学院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将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二十七↓条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多退少补。
第二十九条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德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①管理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德州学ㄨ院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第三十条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业,成绩合格,颁发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2.学校监々督电话:0534—8985865
4.邮政编码:253023
6.咨询E--mail: dzxyzb@163.com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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