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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0-05-22 0 新闻公告 来源:大连民族大学新闻网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提名范围、条件、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励种类

                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提名项目数量不限。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三、基本条件

                学校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已获奖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5.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 被提名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提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各奖种提名书模板见《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请拟申报项目组按照相应奖种的要求准备材料。

                2.通用项目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预报名后学校统一发放)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3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2020年6月1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

                4.所有提名项目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五、提名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请拟申报教育部奖的教师于2020年6月1日前电话告知科技处,以便及时通知和沟通申报相关事宜。

                2、在6月1日“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通用项目完成人可凭科研院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请申报教师于6月6日之前提交项目公示材料到指定邮箱(公示内容参考格式〖见附件4)。

                4、“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6月14日17:00。

                5、书面提名材料要求:请于2020年6月15日报送科技处。提名材料包含《提名书》及附件材料,要求《提名书》主件和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通用项目:提名材料3份 (含一份原件);专用项目:提名材料10份 (含1份原件)、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直接报送(不须通过网上提交)。

                6、如有回避专家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

                7、请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尽早开具《检索报告》。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需开具《应用证明》,格式不限,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提供即可。注意:提交的《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有经济效益数据,除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外,还须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联 系 人:王振东

                联系电话:87546465(内线:5465)

                联系邮箱:wangzd@dlnu.edu.cn

                科 技 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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