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3、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北京市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直属的为北京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高等院校之一。
学院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联系和推荐工作单位。在就业工作中加强々与企业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连续多年毕业生的就业率都保持在98%以上。2008年我院◤被北京市教委评为:“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学生就业前景良好。
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环节设有最低录取分数线。考核过程分为初试和①复试。
初试即为笔□ 试,满分300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本知识及基本常识(包含: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
复试满↓分为300分。分专业组成评委小▲组对考生进行基本素质、整体形象、表达能力、动手能力的综合考核。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初试:
*普通高中生:会考⌒ 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均合格并有一科成绩达到B(含)以上的考生
*退役士兵
*有美术统考成绩并合格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免复试
*参加与所报专业相关市ㄨ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四、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60%。
六、根ぷ据录取实际情况,对农村户口考生给予适当照顾。
八、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十、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收费标准
其它情况:
联系方式: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10-84614990、010-84614991、87220979、87220709
网 址: 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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