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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主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不设分校,本科生全部在校内学习。院校代码:11414

                  第四条 学校对本科生的招生对象⌒ 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1)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5)通过各种渠道,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学校依法招生,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々与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学校对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对自主招生初选考生初试和复试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下列人员作为不具有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2)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办法进行。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的体检检查且合格。我校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且每个专业有多门采用英语或采用英、汉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学生毕◣业时,必须通过英语等级合格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但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需要进行野外工作,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应考虑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第十六条 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我校调档线上未完成计♂划时,可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一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仍未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时,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案;在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按剩余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比照第一志愿的方法进行录取;仍未完成计划时,依照录取第二志愿的办法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为分数清)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在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

                  (3)在←录取过程中,未完成该地区招生计划时,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专业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但◥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收←回计划。

                  第十九条 为了适应与配合江苏省高考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与具体工作的落实,根据《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0]1号)要求,结合我校专业设置需求和招生工作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章节。

                  第二,报考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史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为历史;报考我校自然科学类(理工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为物理。

                  第四,江苏考生录取原则

                  2.省招办☆按计划数的105%由高到低依次向学♂校投档;如果选修物理测试科目的生源不足时,建议从选测化学或生物科目的生源中,由高到低依次提供所需选测标准的生源档案。

                  第七章 入学后复查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接受培养定向就业招生学生(协议)保证书,注册前须与学校签订接受培养定向就业招◣生学生协议书,拒绝与定向单位及学校签订协议书↘,但已录〓取的学生(三方协议缺一不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在校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Ψ 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的审批与标准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测控技术ξ与仪器,各专业5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章 奖贷学金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9733245、89733079(传真)

                  网址:http://www.cup.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ξ 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0年本科生招卐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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