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第二款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江苏生源考生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录音艺术(音响工程)、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摄影(电视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娱乐)、数字电影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等13个专业(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编导、音乐经理人、流行音乐演唱)、表演、摄影、照明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6个专业(方向)。
第五款美术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动画(游戏美术与策划)等5个专业录取时,在省考试院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八款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款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除历史、物理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在录取中适当参考。
第十条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普通类专业13000元/学年。
根据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三款〖我院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我院无法录取。
第十五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 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〇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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