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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招卐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招生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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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卐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々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々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0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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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①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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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 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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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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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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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录取时考虑英语≡口语加试成绩。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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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中部分计划学校不组织专业加试,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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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日语等◥六个小语种专业在“高考提前▲批次招生”,即在部分省市投放提前批次招生计划,与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安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院校同批次录取,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录取时▂考虑英语口语加试成绩,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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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除提前批次招生的小语种专业外,学校其他普通类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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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其中,实行々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其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ξ 平均分。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并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第五款 浙江省招生计划只录取参●加第一类考试科目组考试的考生。第六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 B,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江苏省本科重点批次录取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即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将选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将4门必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七款?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八款? 对于其他实Ψ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专门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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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自主招生专业录取原则

                英语(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所有被认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20分,英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省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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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招生监察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由监察处等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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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对艺术类等本科专业的招生ζ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卐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网址:http://www.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 传真:010-65779141。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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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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