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第五条 学校具有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Ψ 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为负责学ζ 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①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在录取时认可其优惠分,并参考投档成绩卐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对于我校不单独卐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总分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星期内进行专业复查①。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专业介绍⌒ ,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日常工作电话:0731-85256175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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