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々商贸学院2018年招Ψ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学校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为特色,坚持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和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ㄨ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々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 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2018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〇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々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一ξ 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高职专业:动√漫制作技术,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人·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
邮政编码:712000 网址:http:// www.csiic.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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