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处组々织和实施。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ζ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7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艺术高职专业: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均㊣ 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①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人·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人·年;
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
邮政编码:712000 网址:http:// www.csiic.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ω 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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