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ω 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三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四条 办学条件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数控技术专业每学年学费6500元;工商企业管ξ 理、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采购供应管理、服务外︼包五个专业每学年学费69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定损与评估、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十二个专业每学年学费7200元;建筑工』程技术、软件外包服务、游戏软件、测绘工程技术四个专业每学年学费7800元;物联网『应用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专业每学年学费80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专业每学∏年学费8200元。
退费按照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由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3.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卐》。
电话:(023)49839575 49839069
E-mail:cqiezs@163.com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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