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三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四条办学条件
第五条录取规则
2.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对口高职类只招收重庆市、四川省考生;艺术类(美术)专业只招收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考生。
第六条专业及收费
住宿费每学年800—1200元(不含公寓式住宿)。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由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3.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电话:(023)4983957549839069
E-mail:cqiezs@163.com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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