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2. 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办学地点:A、B校区和虎卐溪校区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二、组织机构
2.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1. 2014年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3. 2014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ω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①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
四、录取原则
1.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为〓105%-115%,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3.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Ψ安排专业:专业1-2、2-3、3-4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2分、1分、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2、1、1、0(江苏、上海专业级差为1、1、1、0)。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志愿意向及缺【额专业计划合理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上海市考试科类要求:统考理科本科(3+物/化/生皆可)。
4.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确定专业。
6.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已组织徒手画统一测ω 试的,其成绩须合格。以上三个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美术基础复查,不合适者将进行专业调剂。
8.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100分折算,校考专业成绩占60%(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高考成【绩占40%所得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ぷ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当,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表演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①名前6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ㄨ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合□ 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3名者(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位列校考全国排名前6名者),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10.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 2014年面向¤全国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卐、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勤奋好学、成々绩优良的考生开展“筑梦”计划(详情可上网查询)。
14.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1. 学费: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每年实←行先预交,学年末根据所选学分实际结算的原则进行。2014级各专业预交学费参考标准如下(供参考,2014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文理科各专业4000-6250元/年之间,其中:英(日/德)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6875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音乐及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分别为11500,13225,15000元/年(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
3. 奖助贷学金: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设立了】包括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近100项。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各项资助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困难学生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立了大★批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学@生。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招生监督电话: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qu.edu.cn:8000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九、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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