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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ξ庆三峡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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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基本条件: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是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普通高校就业50强,全国高职高专技能大赛六连▅冠, 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549亩,校舍面积16.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投入8141.67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58.6万册。现有专任教师〖408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7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9人;外聘教师60余人,从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大量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教师。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87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100余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7726人。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范围、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17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重庆市“三校生”(中职、职高、技校)。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参与由【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严格执ㄨ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①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第十八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ω 要求:

                  2.身体受限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奖学及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々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3.企业奖学金

                  (2)“扬翔奖学金卐”1000元/年(动物科技系“扬翔班”学生10名,其他班学生10名,动物科技系每年向扬翔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由扬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为实)。

                  (4)特驱奖学金█:20名,500元/年, 不限专业,每年动物科技系向企业申报,由特驱批准为实。

                  (6)雷米高奖学金:20名,1000元/年,宠物专业。

                  (8)卓上助△学金20000元(学院首个由校友设立的奖助学金),以园林相关专业及支持学生创新创业为主。企业奖、助学金来源于校企合作或校企联合办班。

                  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分三年发放,每年1000元。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6.学院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500元/年—6000元/年。住宿费:寝室六人间900元/生·年(有空调和热水器)。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网址:http://www.cqsxedu.com

                  第二十四条 邮政编码:404155 联 系 人: 曾老师 陈老师 万老师

                  第二■十五条 特别声明:我院未委托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我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我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长如遇招生诈骗等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23-58800223。

                  本章程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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