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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215)。第四条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51号(邮编:400050)。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第七条学校概况:学校于1956年建校,2000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营销与策划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皮肤过敏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一条助学保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整个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我院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电话:023—6867083968676078传真:023-68820288

                  联系人:吴建中唐腾健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十五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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