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56
三、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
五、办学性质:公 办
七、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 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
八、录取规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四)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市、自治区)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二)传真:(0571)86836014
(四)E-MAIL:zsb@cjlu.edu.cn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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