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办学地点:
高新西区校区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新创路8号
人南校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武术)高水平运动员资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数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必须高于100%。
5、我校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不采取志愿清或分数优先的方式),各专业的投档分数级差为5分;与第一志愿同时投档到学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安排专业时,专业分数级差为15分。
7、我校体育教育(保健体育方向)专业和社会体育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招生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在线网站和各省(市、区)招办向社会公布。
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1、学校对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线五十分以上者,均有机会获得新生奖学金。
七、 新生入学复查
八、本章程自2008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
有关我校各专业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2.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8-61800090 028-618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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