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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院校代码:12754。

                  4、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6、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招生信息报。

                  二、组织机构

                  2、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分管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学院占地23046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2.368万元,在校学生3236人,教职工278人,其中专任老师180人,高级职称教师26人。各类馆藏纸质图书29.4万册,并与西南政法大学在国际教育项目、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场地等多方面实行资源共享。学院下设空中乘务系、民航服务▓系、民航运输系、民航机务系、市场管理系,面向社会需要,设置了19个统招专业,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了学生实习与就业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教学、实训条件完备、体育场馆及学生生活设施齐全。校内〓现有航空、航港物流、民航特种车辆维修、工程、旅游酒店等八大实训中心,内含模拟客舱实训室、航空安检实训室、汽车电子实训室等重点实验室19个,校外实习基地32个。并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可以满足各类专业岗前实训的需求,为学生成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一)、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

                  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KG,女生体重不低于45KG。计算公式:体重KG=(身高CM-110) ±(身高CM-110)×10%;

                  4、视力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或者屈光度不超过300度;未做过近视屈光度矫正手术;无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6、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8、无晕车、晕船;

                  10、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飞行员背景材料调查按照民航总局民航发[2007]117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1、身高: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或踮足而立时手指须触及212CM;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

                  7、身体健康,无心理疾患,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三)、民航运输(航空服务):

                  2、体重: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 ×10%;

                  4、听说要求:口齿清楚,英语和普通话口语基础较好,无口臭,听力正常,无耳鸣;

                  6、面部、颈部、手部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8、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1、身高: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在170CM和160CM以上;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5、身体健康,无心理疾患,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五)、旅游管理(航空旅游服务):

                  2、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

                  6、身体健康,无心理疾患,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2、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4、面部、颈部、手部及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1、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shy;&shy;&shy;&shy;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3、面部、颈部、手部及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

                  5、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九)、以上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3、录取操作⊙办法:

                  (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六、新生报到

                  七、学费、住宿费和奖助贷学金

                  2、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按渝价[2004]503号、渝价[2011]230号文件执行,标准为800元/年至1200元/年(详细情况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

                  3、奖助贷学金: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和校企▆合作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立志学习,报效祖国。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ㄨ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学院总机:4006960333

                  咨询电话: 023-67459242、023-67199881、023-67199882、023-67199883

                  十一、本章程由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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