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三)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联系电话:(0838)5182078
(七)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E-MAIL:zsk@cafuc.edu.cn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〇主决策和表决。
(三)学院纪委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一)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2、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ξ 本科▂,学制四年。
4、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导航工程专业(通讯导航监视、导航应用与规划):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安全工程专业(航空安全与适航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均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8.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10.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直升机╱维修):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12.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重庆、河南、甘肃∏三省考生须参加由本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并达到划定的分数线。江苏考生报考细则请详见本省考试院公布信息)
(二)入学条件:
(三)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可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体检合格。
(一)计划编制原则:
(二)计划使↓用及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三)录取分专业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卐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单科成绩。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标准
(二)住宿费1200元/年。
(一)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 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九章 学生毕业
第十章 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第十一章 本章程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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