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8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缩写:BWU
三、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培养目标:紧密依托物流和流通行业,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1149
纪检监察电话:010- 89534611
招生专网:http://zs.bw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bwu_zs
八、录取批次: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批次为准。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6.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8.学校信息学院包括计算机技术与物联网工程系(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计算科学与统计系(下设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应用统计学专业)、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系(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实行“按系招生”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时在系内不分专业,学生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及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在系内确定所学专业。
10.浙江和上海考生须满足学校2018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十一、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置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优异者可按照学校当年政策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学校帮助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学措施,保障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预留一定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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