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三、 办学层次:本科
五、 学校代码:13645
七、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桂林理工大学利用高√校优质办学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依托桂◤林理工大学优势学科和良好的教育资源,秉承桂林理工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教学管理科学严谨,校园文■化充满活力。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20%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比例投档。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的专业均对男女考生比例不加限制。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十七条 在生源》不足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向相关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我院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按60%(专业)+40%(文化)比例计算总分,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对应届、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按照宿舍条件,1000—12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因ξ 有关省(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将根据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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