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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交通大学2012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交通大学(原北方交通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学校。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毕业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编制来源计划↘应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部直属高校分布、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综合分析,科学合Ψ 理地确定;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 问题;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ξ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2%以内。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级差分数,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或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或1分,第三、四专业志愿ζ 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志愿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扣除相应级差分数,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其中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我校相应降分政策;各类特长生选测科目等级可降至AB。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2、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徒手画加试,考生需有徒手画加试成绩。新生入学后进行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建筑ㄨ工程学院所属专业。  3、理科试验班类专→业只招有志愿考生,且考生投档成绩排名应达到本省区投档考生数的前百分之五十。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卐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英语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来源地。

                  第十七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须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要求、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和程序。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去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科新生全部就读于学校本部的主校①区和东校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新生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四条 高职学费标准:旅游英语每学年75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清河职业技术学院每学年750元,燕郊职业〖技术学院每学年12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 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学清河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10-62903256

                  第二十①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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