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
一、学校基本情况
国标代码:1256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校 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2、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3、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5、录取专ζ 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6、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原则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
7、艺术生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术
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
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卐复查不合格
三、学费标准
酒店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为9000元/年;金融管理、会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电子
元/年;空中乘务专业↑为14800元/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卐可达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
有关政Ψ 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
010-61590456(传真)
E-mail:17467675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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