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9。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农、经、管、医相结合的多学科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下设经济艺术系、机◣电工程系、化工工程系、医疗护理系、基础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系(部) 。
学校现设两个校区,校区占地600亩,本部位于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
第五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分管院领导、纪检、招生、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一条 在ξ 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四条 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六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Ψ 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ξ准。本章程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部门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750306
网 址:www.alszyxy.cn Email:azyzjc@163.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ω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