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性质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学籍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发证学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如果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后续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仍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招生部门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750306
网 址:www.alszyxy.cn Email:als_scl@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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