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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3招生章程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3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卐则。
3、实行“学院负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由学院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提出预录卐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
(1)根据教育Ψ 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5、录取:
(2)英语专业:考生须⊙有英语口试成绩且为中等以上;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按所报第一志愿英语单科成绩的120%划定后,按照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报考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使用我院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电 话(传真):0553-5771509 E-mail :wjxyzsb@163.com
网 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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