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第六条 办学性质:高等教育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我国创办较早的民办院∞校之一,是在山东中西医结合大①学办学二十七年的基础上,于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备独立颁☉发学历的普通民办高校。学院坐落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市中区,地处齐鲁文化的中▅心地带。学院现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中医药学院、护理学院、理工学院等二级学院和华夏匾额博物馆、中医药博物馆、人体解剖标本博物馆三个博物馆、附属医院及创新中医药研究院,现有在校学生一万余人,教职工近∩千名。
多年来,学院坚持以中西医结合医疗和护理为办学特色∏,编辑出版了一套高等中西医结合医、护教材,全书共60多本,5000多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学人才奠定了基础。学院开设14个医学以及相关专业和27个非①医学专业,已成为全国举办医学专业较多的民办院校之一,其中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毕业生准考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证。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率先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计划;与潍坊医学院合作举办护理本科教育,专本套读。学院引进权威专家教授,创新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等,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及多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济南市成人教育局评为“市级名牌学校”、被中国诚信万里行活动委员会评为“全国诚信示范院校”,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等称号,在全∩国医学教育类民办院校中享有较高知名度。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获好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一)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普通文理科和对口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三)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一条 2013年医学类普通高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7500元每年,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98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每年7000元每年,其他专业6500元每年。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原因退学者,根据上学时间按月核退部分学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 www.6789.com.cn
传 真:(0531) 88333888 邮 编: 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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