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三、招生层次:全日制 高职
五、咨询、联系方式:
0596—2358562、2358563(下班时间)
电子信箱:zsjy@zzwzy.com
六、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卫生信①息管理、眼视光技术,其中眼视光技术专业为与厦门宝岛眼镜公司联合办学专业→。详见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福建招生资讯》)。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根据省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我院今年继续实行通↙过广域网远程录取。
按省招委会、省高招办统一规【定执行。
根据省招委会规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院校提出的投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据的120%以内),根据招生有关政策,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决定录取①与否。
1、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护理专业就业要求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我们将履行告知和劝止义务。
5、 外语语种不限,但校内只开设英语为公共课。
十二、调配办法
2、 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调剂,注意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权益。考生前一个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在专业级差范围内后一个专业志愿应当录取。
4、 高分段的考生可以往略低分段的专业调剂。
6、对有本校专业志愿或愿意服从调剂志愿的高分考生,如符合录取条件,可在本校内录取。
十三、政策照顾录取问题:
十四、招生录取结果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将给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省招委会《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廉政建设制度》。
1、 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指名提取考生档案。
3、 不得以权谋私,收受钱物。
5、 在录取工作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十六、招生录取监督措施及申诉渠道:
2、在录取中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提醒、纠正一些不良现象的苗头;
4、每批次录取上载考生名单必须经招生监察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
6、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8、学院将通过电话、网络等申诉方式,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电子信箱:zsjy@zzwzy.com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政府奖学金; 4、学院奖学金;
十八、学费、住宿费
住宿费: 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 六人间900元/学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均以当@年物价委核定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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