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9

  • <tr id='q4py98'><strong id='q4py98'></strong><small id='q4py98'></small><button id='q4py98'></button><li id='q4py98'><noscript id='q4py98'><big id='q4py98'></big><dt id='q4py98'></dt></noscript></li></tr><ol id='q4py98'><option id='q4py98'><table id='q4py98'><blockquote id='q4py98'><tbody id='q4py98'></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q4py98'></u><kbd id='q4py98'><kbd id='q4py98'></kbd></kbd>

    <code id='q4py98'><strong id='q4py98'></strong></code>

    <fieldset id='q4py98'></fieldset>
          <span id='q4py98'></span>

              <ins id='q4py98'></ins>
              <acronym id='q4py98'><em id='q4py98'></em><td id='q4py98'><div id='q4py98'></div></td></acronym><address id='q4py98'><big id='q4py98'><big id='q4py98'></big><legend id='q4py98'></legend></big></address>

              <i id='q4py98'><div id='q4py98'><ins id='q4py98'></ins></div></i>
              <i id='q4py98'></i>
            1. <dl id='q4py98'></dl>
              1. <blockquote id='q4py98'><q id='q4py98'><noscript id='q4py98'></noscript><dt id='q4py98'></dt></q></blockquote><noframes id='q4py98'><i id='q4py98'></i>

                郑州轻工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郑州轻工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462),办学地点:郑州市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66号(科学校区)。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召开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 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三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1)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湖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其它专业: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照总分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均以↑第一专业志愿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25110、63557508,学校网址: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514.cn ,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郑州轻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ω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