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招生部委代码:13688;浙江省招生代码:0128。在其他省市的院校招生代码详见各省市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七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浙江省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签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1、联系电话:0575-88053348,0575-88052795
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474号
5、E-mail地址:zs@zptc.cn
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ptc.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 :所有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①件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 取的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学∴生,学院将¤按相关文件处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的,学院将作不予入学处理。
第十八条 专业加试要√求:无
1、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本批次招生的投档规则及⌒ 我院的计划和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进档的同分考生,比照该考生所在省市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确定考生间录◎取顺序。
5、我院2015年面向浙⊙江、福建、江西、江苏、安徽、甘肃六个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ω 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章程中☆所涉“我院”、“学院”等文字均指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对◣于招生章程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ㄨ件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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