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2

  • <tr id='BXziFk'><strong id='BXziFk'></strong><small id='BXziFk'></small><button id='BXziFk'></button><li id='BXziFk'><noscript id='BXziFk'><big id='BXziFk'></big><dt id='BXziFk'></dt></noscript></li></tr><ol id='BXziFk'><option id='BXziFk'><table id='BXziFk'><blockquote id='BXziFk'><tbody id='BXziFk'></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BXziFk'></u><kbd id='BXziFk'><kbd id='BXziFk'></kbd></kbd>

    <code id='BXziFk'><strong id='BXziFk'></strong></code>

    <fieldset id='BXziFk'></fieldset>
          <span id='BXziFk'></span>

              <ins id='BXziFk'></ins>
              <acronym id='BXziFk'><em id='BXziFk'></em><td id='BXziFk'><div id='BXziFk'></div></td></acronym><address id='BXziFk'><big id='BXziFk'><big id='BXziFk'></big><legend id='BXziFk'></legend></big></address>

              <i id='BXziFk'><div id='BXziFk'><ins id='BXziFk'></ins></div></i>
              <i id='BXziFk'></i>
            1. <dl id='BXziFk'></dl>
              1. <blockquote id='BXziFk'><q id='BXziFk'><noscript id='BXziFk'></noscript><dt id='BXziFk'></dt></q></blockquote><noframes id='BXziFk'><i id='BXziFk'></i>

                浙江传媒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传媒学院 > 高考招生 >

                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章程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二、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桐乡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五、录取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规定执行。根据专业性质需要,其中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ξ 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浙江省和上海市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上海市普通类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组内的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组内的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数(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高的考生;在投档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照上海市投档录取办法中规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6)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学业水平测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8)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115分以上(含)。

                  (10)浙江省和上海市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高考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艺术类各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3:7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照明艺术)、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7)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六、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八、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杭州校区)

                  招生网址:http://zsw.zjicm.edu.cn

                  注释①:

                  注释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西洋乐)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器种;报考音乐表演(民乐)只招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器种。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