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文法财经类:10000元/学年。
高职:理工农林类、外语类:8000元/学年。
艺术类:12000元/学年。
第八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1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本科招生专业《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高职招生专业《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均兼收文、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自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二十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二条 联系电话: 029-88298488 联系传真 029-88286474
第二十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城欧亚路1号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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