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〇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省春季高考※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ω家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有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省级教☉学优秀团队6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73门,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
教学系(院)设置19个: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电子电气工卐程学院、信息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制药与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国际学院、文化传媒系、动漫艺术系、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药学系、陶瓷琉璃艺术系⌒、基础部。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 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 务、汽车车身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网络营销、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①技术、精细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ぷ术、建设◣工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保险、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国际商务、国际商务(校企合作)、报关与国际货运、人力资源管理、快递∴运营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陶瓷设计与工⌒ 艺、社区管理与服务、文化创意与策划、文秘速录、学前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教育方向)、旅游英语(国际邮轮方向)、空中乘务、应用韩语、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国际合作交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ω 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1)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无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腿;
(5)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1)身高: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在外省的录取批次按照外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ㄨ》执行。
4.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8.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收费标准:理工农医『类:5000元/年人 ;文法财经类:4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人;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86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办∮学):8800元/年人;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办学):8000元/年人;国际商务(校企合作办学):7800元/年人;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办学):7800元/年人。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资助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淄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第二十ξ 四条 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卐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55314
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cn/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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