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邮编:225009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六、学校简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扬州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充分依托母体扬州大学办学,在专业建设、授课师资、图书资料、教学实验设施等方面,充分共享扬州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其中专业主讲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0%左右。学院现设43个本①科专业,在校生9400余人。自1999年招生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机制创新,质效双求,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已毕业的〗十多届学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涌现了众多杰出校友,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一)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调档;
(三)专业█调配及录取
1、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ㄨ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级差为1-3分;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考生所□ 在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2、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实际核定的住宿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设奖项十余项,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
十一、附则:
咨询电话:0514-87997337、87993999、87978108、87994013
网 址:http://glxy.yzu.edu.cn
2、本章程由扬州大学广陵⌒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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