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①程
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0。
第八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学历证书:凡本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玉溪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1.本部校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编:653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1.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普通文理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服从ξ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浙江ξ 省内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3.加分: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5.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
1.奖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Ψ 学金、学校优秀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项目。
第六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3、咨询电话:0877-2057041 0877-2050750(传真)
5、招办网址:http://zb.yxnu.net/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溪师范学ζ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玉溪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 章程
- 下一篇:玉溪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玉溪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玉溪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