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云南警※官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2
第四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招生对象: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十条 男女比例: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安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
(一)普通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考生身体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男生身高不低于1.66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2、身体无残疾。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
(一)公安专业录取规则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相关条件的考生、以及学院招生计划已满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五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大学英语。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助困措施: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构建了“奖、助、勤、贷、补、免”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本科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及考々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云南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云南警官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云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学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请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云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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