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3年招生ω章程
1.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学校部委码13333
3.办学地点:昆明市
5.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7.录取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统一标准执行。
A、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他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的考生;对于同一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云南省↘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民间工艺与▲现代设计)六个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使用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使用云南艺术学院、云南々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两校联考的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ξ 省份(山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广东、广西、福建、吉林、辽宁、四川、重庆、贵州、江苏、江西、甘肃、黑龙江、内蒙古)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8.学费标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1000元;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两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根据中华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10.奖学金: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每年度的优秀学生、优秀Ψ学生干部、文化和专业单项奖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对获得以上称号的学生及集体发↙放不同等级的奖学金。
1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真:0871—68303466
(4)E-MAIL地址:whzb@ynart.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 08-04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