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伊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872)。学校为全日制国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坐落在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世界十佳和谐城市——伊春市。学校校址设在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4号。
第三条 设立招生工作卐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1.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文件及规定。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Ψ 工作方案。
5.负责做好『各个省份的录取工作。
第五条 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证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伊春职业学院。
第八条 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Ψ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五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5000元/年,宿费600—1000元/年。
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Ψ 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咨询电话:0458-3769086 3769070
招生信息网:http://221.211.108.251
Email:hljycv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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