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1、学院全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5、办学层◥次及形式:专科层次ζ 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2、外语语种:不限。
4、男女生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调档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3、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我院愿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5、艺术专业考试及录取:2016年艺术考生直接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报考,我院认定各省统一组织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四川省艺术类新生录取时∏在专业、文考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投档。
7、凡在我※校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70天内,未到校报到或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9、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投档。投档后,我院按照考生加分后总分进行录退。
我院实行学分制教学,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800元-1200元/年、生。
六、奖学助ω学办法
2、助学: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由宜 宾市慈善总会、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商业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在我※院设立的奖助学金,和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电话:0831-8275466(传真)、8274690、8274290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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