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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2010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5420人(含与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联合招生120人),中外合作办学和软件学院专科85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60人,共计6330人,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四川、浙江、福建、新疆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 招生条件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八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2、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九条外语语种。 我校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有我校〓专业加试考点省区采用我校校考成绩,无加试考点省区采用考生所在省区统考成绩,当我校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经考生所在省区同意,也可采用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30%和专业课成绩的7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Ψ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3711 招生网址:http://zsjy.x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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